電信分拆與重組方案
2001年初,中國電信正忙于做上市前的準備,
業(yè)界也正紛紛看好它上市的光明。但隨之而來的卻是分拆的呼聲,中國電信上市計劃隨即也遭遇擱淺。在經過幾個月各方面專家和政府主管部門的討論認證后,在我國加入WTO之際,中國電信分拆方案終于出臺,同時在分拆之際,對目前的電信公司進行重組。中國電信被分為南北兩部分,北方10個省(市、區(qū)) 和中國網通、吉通重組為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;南方21個省(市、區(qū))成為分拆后的中國電信集團。新組建的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將包括原中國電信的北京、河北、天津、山西、內蒙古、河南、山東和東北三省的10個省級公司,以及現(xiàn)有的中國網通公司和吉通公司。
根據此次重組方案,重組后的兩大集團公司仍擁有中國電信已有的業(yè)務經營范圍,并允許兩大集團公司各自在對方區(qū)域內建設本地電話網和經營本地固定電話等業(yè)務,雙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務。南北兩部分按光纖數(shù)和信道容量分別擁有中國電信全國干線傳輸網70%和30%的產權,以及所屬轄區(qū)內的全部本地電話網。
對電信運營市場的影響
當前分拆與重組正在進行中,新網通集團籌備組已經成立,但完全融合尚需要時日。電信分拆與重組將有利于形成競爭實力相對平衡的運營市場新格局,并有利于迎接加入WTO帶來的電信市場國際競爭。
通過此次分拆和重組,我國電信市場形成了幾個競爭實力相對均衡的綜合性電信公司。以中國電信、中國移動、中國網通、中國聯(lián)通、中國衛(wèi)星以及鐵通為主要經營主體,形成了“5+1”的競爭新格局。在這個新格局中,中國移動以業(yè)務收入最多成為市場老大,中國電信退居第二,重組后的新網通進入前三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