堪稱加拿大商業(yè)史上最引注目的一樁案件于本周正式進入法律程序,數(shù)名曾就職于北電網(wǎng)絡(luò)公司(Nortel Networks Corp.)的行政人員將被刑事控罪,并展開審訊之前的程序聆訊;始因T警提出的控罪包括前北電CEO鄧恩(Frank Dunn)在內(nèi)的各被告,在北電股價于2000年春天泡沬爆裂后,精心策劃隱瞞銷售下瀉的會計詐騙計劃。
檢察官指,由鄧恩策劃的該條詐騙計劃令股東損失數(shù)以十億元計,成為加拿大貝爾公司(Bell Canada)旗下的設(shè)備分支壽終正寢的部分原因,迫使北電在破產(chǎn)保護下清盤。
皇家騎警于3年多前起訴北電前CEO鄧恩、前CFO貝提(Douglas Beatty)以及前會計主任哥羅格利(Michael Gollogly)各7項罪名,延至今時才展開刑事程序。
控罪包括兩項影響公開市場的訛騙、兩項偽造賬目與文件,和3項發(fā)出實質(zhì)上錯誤的計劃書。
如果他們被定罪的話,影響公開市場的訛騙罪最高可入獄14年、偽造賬目最高刑罰入獄5年、呈交虛假計劃書最高刑罰入獄10年。北電于2004年“基于某些原因”將上述人員革職。
多倫多大學(xué)羅特文管理學(xué)院(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)金融分析教授伊利擇(Ramy Elitzur)在2008年接受《星報》訪問時說:“這是加拿大的最大金融丑聞,也是世界最大金融丑案之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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